自殺,是人類個體有意識地以自己的生命為剝奪對象的異常行為。在和平環(huán)境下和一般平民群體中,自殺總體上既作為一個社會問題而出現(xiàn),其不同的個案在動機上又具有相當(dāng)?shù)亩鄻有浴⑺饺诵?。?978年11月18日“人民圣殿教”914名信徒集體自殺事件發(fā)生后,世界的目光開始注意一種特殊的自殺現(xiàn)象——癡迷邪教所導(dǎo)致的自殺。而隨著所謂“新千年”的臨到,邪教制造和妄圖制造信徒自殺事件的報道從世界各地紛至沓來——
1993年4月19日,“大衛(wèi)支派”74名信徒在美國聯(lián)邦調(diào)查局武裝人員進攻其據(jù)點“駱駝山莊”時,將自己燒死在據(jù)點內(nèi);
1993年11月,烏克蘭“大白兄弟會”試圖在基輔舉行有14萬人參加的“世界末日”“自焚升天”活動,幸而警方預(yù)先采取防范措施并逮捕了教主夫婦;
1994年10月4日—5日、1995年12月23日和1997年3月22日,“太陽圣殿教”70余名信徒先后在瑞士、法國、加拿大自殺身亡;
1997年3月26日,“天堂之門”39名信徒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集體自殺;
1998年1月7日,西班牙警方在最后一刻制止了屬于“太陽圣殿教”一支的31名信徒于次日前往泰伊德火山口自殺的計劃;
2000年3月17日,烏干達“恢復(fù)上帝十誡運動”530多名信徒集體自焚,其中包括78名兒童;
2001年1月23日,7名“法輪大法”癡迷者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參加自焚活動,2人未遂,另外2人死亡、3人受傷;而在此之前,因自殺和患病拒醫(yī)致死的“法輪大法”練習(xí)者已達1600多人;……
可見,世紀(jì)之交,信徒自殺成為邪教活動的突出特點之一。這樣的自殺,由于往往追求群體共同死亡或公眾轟動效應(yīng),不僅會對公共心理造成強烈震撼,還可能會引發(fā)對既定社會政治秩序和正常生活價值體系的嚴(yán)重沖擊,因此是有巨大現(xiàn)實破壞作用的一類極端行為,不能與其他原因的零星的、孤立的自殺舉動等量齊觀。我們有必要在認(rèn)識其一般社會根源的同時,深入了解其內(nèi)在的、特殊的形成機制。
觀察以上所列的一些自殺案例,不難發(fā)現(xiàn):癡迷邪教的自殺者對尋求自己生命死亡的動機及與之相連的結(jié)果,普遍給予“樂觀”而簡單的自我解釋。
——“人民圣殿教”一名信徒自殺前說:“今晚我們都將倒下,但是明天會得到徹底解脫?!?/p>
——“太陽圣殿教”信徒自殺前發(fā)出信件說:“我們將離開這個世界,清醒而自由地重新尋覓真理?!?/p>
——“天堂之門”信徒自殺前在錄像帶中說:“要知道,人體只是靈魂在塵世停留的載體容器與軀殼。離開這一載體,將使靈魂獲得解脫”。
應(yīng)該說,這些邪教信徒特定的生命觀或死亡觀,使他們基本上是以淡漠、平靜甚至不失欣悅的心態(tài)實施自我毀滅的。但表面不動聲色的背后,掩蓋著精神世界的瘋狂。正因為如此,任何正常的人面對那些密密麻麻倒臥在圭亞那叢林中(“人民圣殿教”)、面孔朝一個方向環(huán)繞在三角形祭壇周圍(“太陽圣殿教”)、后死者依次給先死者蓋好紫色尸布并把旅行用品放在身邊(“天堂之門”)的自殺群體,想象事件當(dāng)時的情景,恐怕都會為人的本性竟能這般畸變、迷失和泯滅感到不寒而栗。
那么,支撐他們這種生命觀或死亡觀的核心信念是什么呢?除了陳舊但不可缺少的“靈魂”觀念以外,還有一種虛擬的空間觀念,我們權(quán)且稱之為“另世”觀念。請看:
“人民圣殿教”教主吉姆·瓊斯聲稱自己是“在另一個星球上出生的,像超人一樣”;
“人民圣殿教”信徒臨死時“互相擁抱告別,相約在另一個世界會面”;
“太陽圣殿教”教主呂克·茹雷對信徒宣稱:“死是生的一個重要階段,是在另一個世界的生?!?/p>
“太陽圣殿教”第二號人物約瑟夫·迪·芒布羅自殺前給報紙寫信說:“我們將到另一個世界去播種人類的種子,在你們展讀這封信件的時候,我們已完成了通往極樂世界的旅程?!?/p>
“天堂之門”的教主馬歇爾·阿普爾懷特向世人留言說:“我的教會的教徒來自太空,我們都想回到那里去,在海爾—波普彗星到來之際,外星人會把我們帶往一個新的精神境界,因為人生只是一生中的更高級存在的一個階段?!?/p>
在天安門廣場自焚的“法輪大法”信徒認(rèn)為:“‘圓滿’就是去‘天國世界’”,那里“全是金子”,“會有好多人侍候你”,出發(fā)來京前他們與送行的同伙相約:“天堂見!”
所有的證據(jù)都表明,這些自殺者堅信在現(xiàn)實世界之外或之上并存著一個或多個以人類地球生活為原型、為尺度,但無限完美、無限恒久的生命世界,即所謂“另世”。雖然這些自殺者中不乏同時主張或信奉“來世”說的人,如吉姆·瓊斯就公開宣布自己“早已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我在幾千年前化身為佛,后來我短期化身為巴布,即為建立巴哈伊信仰的人。我曾經(jīng)在世上生為耶穌基督,我最后一次化身為俄國的弗拉基米爾·列寧”,他的信徒也相信自身的死亡意味著“再生”;但這種與一般“轉(zhuǎn)世”觀念聯(lián)系在一起的“來世”說,主要是指作為實存主體的“自我”在同一或不同一世界的不同時段、不同層次的生命循環(huán)過程。這個過程必須有“我”參與。而“另世”是“自在”的,不依靠“我”而固有的,其美好則超出“我”的想象力所及。其實,它就是“彼岸”?!皝硎馈闭f固然可以為信之為真者提供“死而復(fù)生”的安慰,也可以為潛隱在“循環(huán)”過程中的各種名目的“靈魂”提供藏身之處,但并不提供必然到達“彼岸”的保證,因而無法解決一些人對于“來世”可能仍要繼續(xù)生活在當(dāng)下這個“苦難”和“罪惡”世界之中的遺憾。此時,“另世”說對他們擁有的魅力,是普通“來世”說所不能代替的。
然而無庸諱言,“另世”說不是今天才出現(xiàn)的,“另世”觀念也不是邪教信徒所獨有的,甚至由于追尋“另世”而自殺,歷史上也不是只有邪教信徒中才會發(fā)生。實際上,“另世”被描述或被理解為什么樣子,并不是所謂“正教”和“邪教”的分水嶺。在古代印度,札格那特神像出游的節(jié)日里,經(jīng)常有一心想早日升上天堂的信徒甘愿投入神車的輪下被軋死。在古代中國,南朝梁慧皎《高僧傳》卷十二記載的釋法羽、釋慧紹、釋僧瑜、釋慧益、釋僧慶、釋法光、釋曇弘等人,在不同時間、地點舉火自焚,無疑是受到《法華經(jīng)》所述藥王菩薩燃身供佛、死后“復(fù)生日月凈明德佛國”神話的吸引。本來,“彼岸”信仰是宗教的題中之義,即使是邪教,也不一定絲毫沒有其“彼岸”信仰色彩可言,不然何來“另世”觀念!問題在于“另世”如何企及?為了追尋“另世”而急于伺機拋棄“現(xiàn)世”的生命,說明在這些自殺者的心目中,“另世”的存在“遠在天邊,近在眼前”,距離只差一死。殊不知,生死瞬間,他們的信仰活動已發(fā)生了變性。
法國社會學(xué)家迪爾凱姆(又譯杜爾凱姆、涂爾干)在其1897年出版的名著《自殺論》中,給迫不及待地跨出了這一步的自殺者戴上了一頂“宗教狂”的帽子。對于這種類型的自殺,迪爾凱姆作了中肯的分析:“在所有這些實例中,我們確實看到,個人渴望擺脫他個人的生命,以便進入他看作他的真正本質(zhì)的東西中。他把這種東西叫做什么無關(guān)緊要;他相信他存在于這種東西中,他才如此使勁地和這種東西融合在一起?!边@一類自殺者厭倦生活“是因為他有一個目標(biāo),但不在今生今世,因此生命對他來說似乎是一種障礙?!钡蠣杽P姆還指出:“在某些時代,四分五裂的社會再也不能作為個人活動的目標(biāo),于是個人或群體便會在普遍存在的利己主義的影響下向往其他目標(biāo)。但是,由于清楚地意識到,不斷地從某些利己主義的歡樂轉(zhuǎn)向另一些利己主義的歡樂并不是自我逃避的上策,短暫的歡樂即使不斷更新也絕不可能平息他們的焦慮,所以他們要尋找一個可以堅定不移地追求和賦予生活以意義的目標(biāo)。不過,由于沒有可以一心一意追求的真正目標(biāo),所以他們只能滿足于拼湊某種能夠起這種作用的理想的現(xiàn)實。因此,他們通過思考創(chuàng)造出一種幻象,他們就成為這種幻象的奴仆;他們越是固執(zhí)地貶低其他人,甚至貶低自己,他們就越是獻身于這種幻象。他們把自身存在的一切理由都賦予這種幻象,因為在他們看來其余的一切都毫無價值。”“這就是斯多葛式自殺的根源和性質(zhì)。”“他們把最徹底的心理個人主義和極端的泛神論這兩種對立的觀念結(jié)合在一起?!褐髁x和神秘主義在這種自殺中交織在一起?!边@些話,可以視為迪爾凱姆對歷史實證的總結(jié),也可以視為對后世事件的預(yù)言。而且,他明確地揭示了在神秘主義信念及個人神秘體悟地激發(fā)下走向自殺的那些人們動機深處的利己主義實質(zhì)??邕^歷史和現(xiàn)實的連接線,我們縱覽形形色色獻身于“另世”幻象的自殺行為,實在看不出許多個案之間在利己主義的動機及其激烈表現(xiàn)程度方面有什么根本的區(qū)別。事實提醒我們,提醒善良的宗教家,宗教是一把雙刃劍,宗教教義中的某些成分在一定的時候容易受到不適當(dāng)?shù)膹娬{(diào)或者人為的曲解,如果再被無條件地用來指導(dǎo)信徒的思想和實踐,就有可能促成非精神疾病狀態(tài)下的意識偏執(zhí)和認(rèn)知障礙,引起反常的極端行為,傷害自己,傷害社會。這與行為的主體是不是“邪教”組織的成員并沒有必然關(guān)系,在多種宗教并存而無一占據(jù)絕對統(tǒng)治地位、但功利主義的迷信土壤和“人神”泛化觀念卻極為深厚的中國尤其是這樣。我國宗教界有識之士大聲疾呼要認(rèn)真提高信教人群的信仰素質(zhì),決不是無的放矢。任何信仰,如果被淹沒在“最徹底的心理個人主義”的狂熱當(dāng)中,最終失去起碼的理性,都難免變成愚癡的迷信?!敖坍?dāng)中就充滿了迷信,只不過有的迷信比較“新潮”、比較“另類”罷了。—— 在這個意義上,任何借助于煽起狂熱情緒來維系信徒的信仰形態(tài),都難免跌進“邪教”的泥坑;本身對其成員個人的狂熱行為缺乏自省、自律和糾錯機制的組織體系,都注定沒有前途。同樣在這個意義上,各個傳統(tǒng)宗教之所以能夠流傳至今,歸根結(jié)底在于它們恰當(dāng)?shù)乇3至耸篱g行為與超世間理念的統(tǒng)一和平衡,始終隨順著時代社會大勢的遷轉(zhuǎn)變化,在認(rèn)信“彼岸世界”終極性的前提下,致力于“此岸世界”包括現(xiàn)實人生的安頓和改善。因此,其間即使出現(xiàn)個別“走火入魔”的“宗教狂”,總會不斷受到來自社會和宗教內(nèi)部的理性力量的抑制,使之逐漸邊緣化、消弭化(如慧皎即在記述“亡身”僧侶的同時從多角度批評了自焚者,參見《高僧傳》卷十二。今天,佛教信徒無謂的自殺自殘早已成為歷史陳跡);而不會受到盲目鼓勵,以致危及社會安定和宗教教團自身的長遠發(fā)展。
邪教則不然。當(dāng)代的邪教不僅善于剽竊傳統(tǒng)宗教的某些教義和名詞,還善于利用科學(xué)發(fā)現(xiàn)及科學(xué)假說,有意地把這些神學(xué)和科學(xué)的概念混雜在一起,逐個加以歪曲或偷換,或突出其消極成分,或強化其片面理解。當(dāng)這一切又都是以對信徒擁有至上權(quán)威的教主假借“神”(這個神也可以是教主自己)的名義使之合理化、神圣化、絕對化的時候,必定誘導(dǎo)出種種非理性的狂熱行為。而特別惡劣的是,由于邪教內(nèi)部常常實行以教主獨裁為典型代表的專橫制度,沒有約束狂熱行為的機制,教主對其引發(fā)的不良后果肆意采取拒不承認(rèn)或完全放任的態(tài)度,更有甚者,直接將這些不良后果作為每個信徒和整個組織的追求目標(biāo)或存在證明,終至造成極端行為的多發(fā)、暴發(fā)態(tài)勢和惡性循環(huán)。一些情況下,邪教教主自己就是一個喪失了理智的狂熱分子,這能夠解釋為何不少集體自殺案例中教主與信徒一同死亡的原因。然而,也正是因為這樣,邪教終究不能長久。除非有機會在后教主時期經(jīng)歷某種“脫魅”,將被渲染得似乎近在咫尺的“末世”、“來世”、“另世”等原有說教淡化處理為現(xiàn)實世界的遙遠襯景,洗心革面,融入社會文化主流;否則,只能是走向自我毀滅。
中國古語云:“多行不義必自斃”。西方的格言說:“上帝要其滅亡,必先使其瘋狂”。我們對采用包括自殺在內(nèi)的各種極端手段為害世人的邪教,盡可作如是觀。戰(zhàn)略上的藐視加上戰(zhàn)術(shù)上的重視,抓住要害,窮原竟委,多方協(xié)同,綜合整治,我們就一定會不斷取得與邪教斗爭的新勝利。
(原載《科學(xué)與無神論》2002年第2期,作者機構(gòu):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