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臨河區(qū)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總量管理控制數(shù)教師公開招聘公告》,對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現(xiàn)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4日
地點:臨河區(qū)教育局1樓1008首問室(公園北街教育大廈東門)。
二、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3.與應聘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的,需提供加蓋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
6.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A魧W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特別說明: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將材料按上述順序,區(qū)分原件和復印件整理成兩類,復印件由審核人員留存。
三、資格復審有關要求
1.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的、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的、隱瞞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情況等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的任何環(huán)節(jié)及試用期間發(fā)現(xiàn)有報名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嚴重影響聘用情形,查有實據(jù)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理,記錄在案。
3.凡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請?zhí)崆皽蕚湎嚓P材料。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不再進行電話通知,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予進入面試范圍。
4.未經資格復審部門同意且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以及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照該崗位報考者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以電話形式通知,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手機號碼暢通。
咨詢電話:0478-7809886、0478-7809896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qū)教育局
2023年6月30日